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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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想要將股票出借,需要符合哪些資格?
  1. 開立台股受託買賣帳戶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自然人及一般法人。
  2. 非屬持有證券發行公司之內部人及從屬公司
  3. 非屬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之人員。

什麼是內部人或從屬公司

  • 內部人:
    • 證券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以及前述身分者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者。
  • 從屬公司:
    1. 證券發行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2. 除前項外,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25條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不得與具有下列關係者從事交易:
    • 本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法人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受僱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
    • 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由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之本證券商法人股東。
    • 本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法人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等之配偶。
    • 具有第一款身分者之未成年子女。

Q2. 未成年小孩可以辦理股票出借嗎?
未成年客戶不得開立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帳戶,所以無法辦理股票出借業務。
Q3. 我在國泰證券已開立信用帳戶,可以至其他分公司辦理股票出借嗎?
辦理股票出借業務,若您已開立信用帳戶,需沿用原有信用帳戶,故無法至其他分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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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要怎麼約定才能提高股票出借機率?
出借機率最高約定組合如下:
  1. 出借費率(年率)
    ■0.01%~16%    □自己設定
  2. 我要參加股東會
    ■否    □是
  3. 遇到除權息,我要提前取回股票
    ■否    □是
  4. 遇到現金增資,我要提前取回股票
    ■否    □是
  5. 我申請取回後,何時可拿到股票?
    ■3個交易日    □1個交易日
Q2. 我要怎麼約定出借費率?
出借費率區間為年利率0.01%~16%,您可選擇以下任一約定費率方式:
  1. 由國泰證券代為決定費率。【隨時掌握費率變化,股票出借機率較高】
  2. 您自行決定費率區間(0.01%至16%)。
Q3. 出借成交費率如何決定?
出借成交費率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會依市場供需狀況變化。
Q4. 股票出借期間多久?
  1. 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出借期間最長為自成交日起六個月。
  2. 到期後可依借券人需求展延二次,一次最長六個月,亦即出借期間最長可達一年半。
  3. 展延時,除借貸期間延長(最長六個月)外,其他包括費率等借貸條件都依原出借條件,不可以變更。
Q5. 我的股票可以全部拿來出借嗎?有出借檔數限制嗎?
只要是上市櫃股票,皆可約定出借,並沒有檔數限制。
您的約定方式可以選擇「全部約定」,輕鬆約定現有及之後買進的股票,將主動替您出借。
Q6. 我出借的股票約定還券日到期,要怎麼申請展延?
無須另行申請,依借貸契約約定,出借的股票到期將自動展延,以二次為限,並且不可變更其他借貸條件。
Q7. 股票出借後,我可以要求提前還券嗎?
依借貸契約約定,出借人可以依照原出借條件,於1或3個營業日前提出提前還券申請。
Q8. 申請提前還券收件時間?提出申請後股票何時會回到我的帳戶?
  1. 提前還券申請截止時間為每個營業日12:00;若您12:00後送出提前還券申請,則會至次一營業日才受理。例如:週五13:00送出申請提前還券,至下週一才會受理。
  2. 如您設定T+1之條件,股票最慢於T+1日完成還券;如您設定T+3之條件,股票最慢於T+3日完成還券。例如:設定T+3,週一受理申請提前還券,最遲週四股票即會返還到您的帳戶中。

- 結束 -

Q1. 出借股票,借券收入如何計算?我何時可以收到借券收入?
  1. 借券收入逐日計算到還券日前一天,並在還券次一個營業日撥付至您的銀行交割帳戶。
  2. 收入計算方式:
    • 出借標的股數×每日收盤價×出借費率÷365,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若未達1元則以1元計算。採每日計算收入後之加總合計。
    • 部分還券時,將一次撥付所有出借股數累計之收入,未返還部分重新計算。
    • 遇假日或無開盤,則依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
    • 股票出借手續費:尚未借出則不收取任何費用;成功借出則證券商收取手續費,若借券收入超過2萬元會代扣10%所得稅,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 證券商收取手續費計算方式:借券收入* 20%,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試算案例一

  • 以出借台積電(2330) 100張為例,出借費率7%,出借天期30天,出借期間股價皆為200元
    • 借券收入:115,050元,出借標的股數×每日收盤價×出借費率÷365,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若未達1元則以1元計算。採每日計算收入後之加總合計。
    • 證券商手續費:23,010元,借券收入×20%,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 代扣所得稅:11,505元,借券收入×10%,出借收入超過20,000元即代扣10%,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 借券淨收入:80,535元,借券收入-證券商手續費-代扣所得稅。


試算案例二

  • 3/1至3/3出借股票1張,出借費率1.5%,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不足1元則以1元計算
    • 3/1:收盤價24元,1000x24x1.5% ÷365=0.98,收入1元。
    • 3/2:收盤價26元,1000x26x1.5% ÷365=1.06,收入1元。
    • 3/3:收盤價28元,1000x28x1.5% ÷365=1.15,收入1元。
    • 3/1~3/3,合計借券收入3元。

Q2. 我的股票只有部分還券,收入如何計算?
出借期間部分還券,將一次撥付所有出借股數累計之收入,未返還部分重新計算。
舉例說明,若您3/1出借股票10張,於3/15第一次還券4張,累計出借收入10,000元,並於3/20第二次還券6張,累計出借收入3,000元,出借期間如何計算收入?
  • 3/15:部分還券4張
  • 3/16:計算3/1~3/14出借10張,收入10,000元,扣除手續費2,000元(出借收入之20%),淨收入8,000元撥付至您的交割帳戶。
  • 3/20:還券6張
  • 3/21:計算3/15~3/19出借6張,收入3,000元,扣除手續費600元(出借收入之20%),淨收入2,400元撥付至您的交割帳戶。
Q3. 我出借股票需要支付費用嗎?
您需支付證券商手續費,於股票還券時自借券收入中扣收:
證券商手續費=【借券收入×20%,國泰證券收取】。
Q4. 出借期間如果遇到假日如何計算收入?
出借收入係依出借期間每日收盤價計算,若遇假日或非營業日,則以前一營業日之收盤價計算收入,故不論假日或營業日,只要出借成功,天天有錢賺!
Q5. 借券收入要報稅嗎?要扣取補充保費嗎?
  1. 依財政部規定,借券收入屬「租賃所得」,您須在所得發生年度之次年五月申報所得稅。
  2. 當單筆支付的借券收入超過$20,000時,國泰證券會自借券收入中代扣10%所得稅。
  3. 另依據衛福部衛部保字第1051260179號函,借券收入不用納入補充保費扣取範圍。
Q6. 我要如何申報借券收入的稅負?
  1. 借券收入所得類別為租賃所得。
  2. 單筆借券收入超過20,000元,國泰證券會自借券收入中代扣10%所得稅。
  3. 報稅時,係以扣除手續費後之淨額進行申報,惟因財政部之所得資料為未扣除證券商手續費之總額,故您可檢附對帳單或國泰證券提供之「年度股票出借費用證明」,以扣除證券商手續費後之淨額進行所得稅申報。
  4. 「年度股票出借費用證明」資料取得方式:國泰證券APP→股票出借→收入與費用→查詢扣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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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的股票在出借期間遇到現金增資、公司股東會、除權息會怎麼處理?
依股票是否出借之各種情況,說明如下:
  1. 股票未出借:遇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除權息及現金增資時,均由您自行行使應有之股東權利。
  2. 股票已出借:遇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除權息及現金增資時需視您設定之股票特殊事件約定條件(「是否參加股東會?」、「遇除權息是否提前還券?」、「遇現金增資是否提前還券?」)
    • 如您設定之條件為「是」,由國泰證券於上述特殊事件之最後過戶日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由您自行行使應有之股東權利。
    • 如您設定之條件為「否」,遇上述特殊事件之最後過戶日時國泰證券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除無法參加股東會外,遇除權息、現金增資(註)時均可透過權益補償方式取得應有之權益,您的權益不受股票出借之影響。
      (註):出借期間,欲行使新發行有價證券認購權利時,如認購股份為有價證券發行公司之特別股或未上市(櫃)證券發行公司之新股者,您應於最後過戶日前提出提前還券要求,自行參與認購,否則視同放棄新股認購權利。
Q2. 股票出借特殊事件約定-是否參加股東會?
依借貸契約約定,您若選擇:
  1. 「參加股東會」,若股票已出借,由國泰證券於股東會最後過戶日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返還至您的集保帳戶,您還是可以照常參加股東會、領取紀念品。
  2. 「不參加股東會」,若股票已出借,遇股東會最後過戶日國泰證券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您亦不會收到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即無法參加股東會,亦無法領取股東會紀念品。
Q3. 股票出借特殊事件約定-遇除權息是否提前還券?
依借貸契約約定,您若選擇:
  1. 「遇除權息提前還券-是」,若股票已出借,由國泰證券於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返還至您的集保帳戶,以領取股息股利。
  2. 「遇除權息提前還券-否」,若股票已出借,國泰證券不會於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但您仍可透過權益補償方式取得應有之股息股利。
Q4. 我辦理借券約定後,申報股息股利報稅所得的類別為何?

情況一:股票未出借→營利所得(股利所得)。

情況二:股票已出借且借券人於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尚未賣出股票→營利所得(股利所得)。

情況三:股票已出借且借券人於除權息最後過戶日前已賣出股票→證券交易所得。

Q5. 股票出借特殊事件約定-遇現金增資是否提前還券?
依借貸契約約定,您如果選擇:
  1. 「遇現金增資提前還券-是」,如果股票已出借,由國泰證券於現金增資認股最後過戶日前,辦理股票提前還券事宜,返還至您的集保帳戶;您於接獲股票發行公司寄送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時,可以自行行使增資認股權利。
  2. 「遇現金增資無須提前還券-否」,當股票發行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認股(註),如果股票已被國泰證券借入,則會由國泰證券透過權益補償通知您(將以簡訊通知,亦可由國泰證券APP進行查詢),由您決定是否行使增資認股權利。
(註):出借期間,欲行使新發行有價證券認購權利時,如認購股份為有價證券發行公司之特別股或未上市(櫃)證券發行公司之新股者,您應於最後過戶日前提出提前還券要求,自行參與認購,否則視同放棄新股認購權利。
Q6. 何時會收到我的權益補償?
  1. 股票股利:於股票發行公司實際配發日之次二個營業日,由國泰證券配發至您的集保帳戶。
  2. 現金股利:於股票發行公司實際配發日當日,由國泰證券配發至您的交割銀行帳戶。
  3. 現金增資新股配發:於股票發行公司實際配發日之次二個營業日,由國泰證券配發至您的集保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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